桃政人〔2017〕2號
桃源縣人民政府
關于丁璇如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丁璇如同志任縣旅游發展委員會(籌)主任;
李淑銘、楊康杰同志任縣旅游發展委員會(籌)副主任;
張四新同志任縣公路管理局局長;
龍國寶同志任縣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
孫啟銀同志任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長(試用一年);
聘任王江勇同志為縣鑫達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聘期三年,從原兼任董事長之日起計算);
聘任王高見同志為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聘任楊春建同志為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聘任余桂華同志為縣大美文化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聘期三年),免去其縣廣播電視臺臺長職務;
聘任羅培煌同志為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
聘任吳陽輝同志為縣市場服務中心主任,免去其縣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
聘任謝昀新同志為烏云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市場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聘任程斌輝同志為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聘期三年),免去其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聘任游振華同志為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試用一年);
聘任李韶波同志為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試用一年),免去其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縣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職務;
聘任李志剛同志為縣中醫醫院院長;
聘任王文國同志為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職務;
聘任羅松青同志為縣黃石水庫灌區管理局水資源保護處主任(試用一年),免去其縣黃石水庫灌區管理局工程科科長職務;
免去李宏秋同志的縣行政學校第一校長職務;
免去黃春生同志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游先祥同志的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彭暉同志的烏云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沙坪分局局長(兼)職務;
免去張偉同志的縣糧油總公司總經理職務;
免去曾文志同志的縣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王小婭同志的湖南桃源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合作局局長職務;
免去羅勇同志的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郭勇均同志的縣大美文化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職務;
免去羅方東同志的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免去汪祖國同志的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覃正黨同志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職務。
因機構更名,原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朱晅同志,原縣中醫醫院李志剛同志的行政職務自行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
因機構改革,原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王子林同志的行政職務自行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
桃源縣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
編輯:李軍